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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总工会关于破产企业工会经费(资产)应列入第一清偿顺序的建议
引用本文:郭利亚,李环地.临西县总工会关于破产企业工会经费(资产)应列入第一清偿顺序的建议[J].中国工会财会,2001(3).
作者姓名:郭利亚  李环地
作者单位:河北省临西县总工会
摘    要:按《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职工工资为第一清偿顺序,工会经费 (资产 )从理论上讲也具有工资附加性质,理应同时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虽给予了明确,但执行中困难很大。为便于开展追缴拖欠工会经费工作,建议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行文,明确破产企业工会经费 (资产 )列入第一清偿顺序清算,以便追缴破产企业工会经费 (资产 ),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特此建议。临西县总工会关于破产企业工会经费(资产)应列入第一清偿顺序的建议$河北省临西县总工会@郭利亚 $河北省临西县总工会@李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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