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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审监督应当突出四个重点
引用本文:杜力亚.工会经审监督应当突出四个重点[J].中国工会财会,2004(10):12-13.
作者姓名:杜力亚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潭市总工会
摘    要:《工会法》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自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以来,工会的审查监督工作逐步进入正轨,呈现出监督力度加强,工作范围拓展,整体效能提高的态势。但是,目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仍有部分经审会徒有虚名,有的虽然做了一些审查审计以及监督工作,但流于形式,收效甚微。笔者认为,工会经审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有所突破,应当突出四个方面重点。一、加大对本级工会预决算实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首先,要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大对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审查力度。…

关 键 词:工会  经费审查工作  财务管理  工会法  中国  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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