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现金折扣”之“销售收入减项”的本来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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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刚 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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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自1993年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实务上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开始时会计制度规定销货方将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放在一起,设置“销售折扣与折让”账户核算,在会计报表上作为销售收入的减项予以揭示。而随后的会计实践中,把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和退回区别开来,并将其列入财务费用的倾向逐渐成为“主流”。这在近些年来颇具影响的全国会计技术职称考试和中国CPA考试指定教材中体现得比较明显,并且已在《企业具体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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