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资回收利用行业规约》开始实施 |
| |
摘 要: | 《上海市物资回收利用行业规约》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在前不久召开的一次例行工作会议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主管废旧业治安管理工作的同志提出,《规约》要在2001年正式堆出,或者先试行一年,使本市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经营、加工利用业务的企业单位经营行为规范起来。《规约》实施后,从业单位必须按照《规约》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老的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也要按照《规约》改过来。制订《规约》是上海物资回收利用商业行业协会“2000年自身建设工作中尤其重要的任务”,上海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并在整个制订过程中给予了具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