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舒伯特一共作了15首有编号的弦乐四重奏.这些作品是他室内乐中的瑰宝之一。若按时期划分.可分为三段。第1至第7号,加上被误定作曲年代而排在第9号之后的第10号,可作为第一阶段,第8至第12号为第二阶段,从第13至第15号为第三阶段。一般被认为.第13至第15号是他晚期最优秀的作品。飞利浦的这个廉价小双张集.收录的正是舒伯特晚期的这3首。唱片上所书。最后四首弦乐四重奏。(The Last Four Quartets).包括了第12号。第12号(D703)是比较特殊的一个作品。它只有一个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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