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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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校均,崔昊,尹载喜.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J].企业家天地,2005(4):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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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校均 崔昊 尹载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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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企业家天地》记者 [2]特约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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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努力攻克“执行难”顽疾,前不久,原告严明诉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赔偿纠纷一案在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全部审理执结完毕,一起历时四年多的医患纠纷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原告严明的母亲吴秀兰从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红武手中接受医疗损害赔偿执行款时(三次合计从岳塘区法院领到赔偿金185054.96元),已是泪流满面,紧紧握住周局长的手激动地说:“岳塘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真是好啊!办案中由于你们勤奋务实,司法为民,才使我们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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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为民 湘潭市 法院 损害赔偿案件 医疗损害赔偿 “执行难” 妇幼保健院 申请执行人 赔偿纠纷 医患纠纷 执行法官 合法权益 赔偿金 执行局 原告 局长 审理 务实 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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