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鎭企业负担过重几个问题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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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华国,姚和平.乡鎭企业负担过重几个问题之我见[J].审计月刊,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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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华国 姚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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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鄂州市审计局,鄂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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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乡镇企业的社会负担过重问题更为突出。从最近对我市所属的3个区8个乡镇15家乡镇企业审计调查的情况来看,15家乡镇企业1992年和1993年两年社会负担总额为1,285.38万元,其中1993年845.26万元,比1992年增加405.14万元,上升了92%。负担总额中,不合理负担618.52万元,占负担总额的48.1%。一乡镇企业负担过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政策偏差较大,强制企业超交税利和亏损企业上交"利润"的问题突出。有关部门对企业采取"包税包利"的承包上效形式,年终不考虑企业经营好坏,效益高低,强制企业完成规定的上交任务,致使企业超交税金和利润。15家企业两年共超交税金33.99万元,超交利润99.68万元,其中有5家企业两年亏损194.91万元,但仍上交利润29.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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