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小型企业的改革,在财产组织上很多都采取了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它较好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了企业资产的作用,促进了生产力快速发展。随着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增多,改革的不断深入,股份合作制企业进一步规范问题提到了议程,以前没有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矛盾也出现了,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及转让,就是突出的重要问题。为了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搞好我国小型企业改革,有对其深入探讨之必要。 一、股权设置及转让的现状 在新建或改制为股分合作制企业的过程中,1997年国家体改委和各地政府及其相应机构,依据股份合作制的本质要求,对其认识的程度及本地的实际情况,对股权的设置及股权的转让都作出了相应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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