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中的微观权利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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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渝津.《规训与惩罚》中的微观权利解读[J].商,2013(6):227-22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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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渝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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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与民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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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为"人生来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给出了最好的注解。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边沁描述的全场景类似于"圆形监狱"的社会中:一小撮"看守"可以监视一大批囚犯,这样的监视细致入微且无所不在,但监视者却常常不易被察觉。福柯将其形象的喻为"监狱之城"。在这个"城市"中,各种组织机构在内部制定着自己的规范与纪律,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再配以时时的检查,从理性的层面对人的行为施加限制与规范。而我们所谓的医学、教育、精神分析看似手握真理,却不外乎是权利下对肉体的驯服的一种政治技术学。这种微观权利以肉体为运行载体和目标,辅以知识为手段,在权利的指派下创生出有一套真理体系,相互作用并共同维持微观权利整体运行。本文将从微观权利的几个关键要素以及微观权力的特征来谈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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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训与惩罚权利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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