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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事业单位会计内部监督工作的加强措施
引用本文:郭敬波.探析事业单位会计内部监督工作的加强措施[J].投资与合作,2013(7).
作者姓名:郭敬波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五常水稻研究所
摘    要:一、加强对原始凭证及会计账簿的审核监督
  事业单位要提高会计核算监督质量,必须从会计信息源头控制着手,掌握虚假信息识别技巧和科学的核算方法,力求核算精益求精。会计监督的查错防弊工作首先应从原始凭证审核开始,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手段。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有无篡改、伪造等舞弊行为,会计人员通过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的违法行为。《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会计人员对于原始凭证的相关判断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严格按会计法秉公办理,不徇私情;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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