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以前已经登记的房产权利是否还要建立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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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雨晨.《物权法》实施以前已经登记的房产权利是否还要建立登记簿[J].中国房地产,2008(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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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雨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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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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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最近,该市准备按《物权法》的要求,在登记中加入登录登记簿这一环节。但是,在编制登记簿时,对于在《物权法》实施以前就已经登记的房产权利,是否还要补建登记簿?如果某一房产权利灭失以后,该页登记簿是否还要继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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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权利 房产 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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