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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经济学会章程
摘    要:<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省林业经济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本省林业经济工作者和林业教学科研人员自愿结合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它是福建省林学会的分科学会。又是独立的部门经济学会。会址设在:南平福建林学院。第二条本学会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普及林业经济基础理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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