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要求运营企业开放空余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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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出通知,就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以及驻地网建设等有关问题制订了管理措施。通知要求,本着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原则,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空余资源以出租、出售或资源互换等方式向有需求的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开放。在空闲资源满足需求的路由和地点,原则上不得再新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电信设施无空闲资源可利用的路由和地点,应当尽量通过技术改造、扩建等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满足需求。通知指出,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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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产业部 中国 电信业 资源开发 技术改造 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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