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企业特点 进行普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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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万功.结合企业特点 进行普法教育[J].邮政研究,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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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万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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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邮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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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促进邮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并针对邮政职工多、接触邮件面广、与用户交往密切的特点,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由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局长和各级行政部门把培训目标列入任期内的方针目标管理,并从时间、人员安排方面给予切实保证。工会、共青团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均从各自角度和特点出发,积极参与、协助配合。目前我局各单位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360人的法制宣传员队伍。在基层普法教育授课中,有一支120人的骨干力量,发挥着兼职教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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