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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坏账备抵法”的应用
引用本文:王力元.谈谈“坏账备抵法”的应用[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4(1).
作者姓名:王力元
摘    要:为了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促进企业及时处理坏帐损失,新的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全面推行坏帐备抵法。新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年度终了按年本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森工企业为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减坏帐准备金;年末坏帐准备金余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高于或者低于规定比例的,年终应进行调整;收回的已确认核销的坏帐则应增加坏帐准备金。据我所知,目前基层财会人员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各说不一,因此特借贵刊一角谈些体会。一、盟要举例说明设某企业1993年年末应收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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