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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董崇乐  张保岐  季丽
作者单位:威海市审计局
摘    要:目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已经大面积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有关的审计程序、审计规范和方法仍在逐步探索之中,各地做法不统一,本文就实际工作出现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一、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其目的之一可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依据,而实际是先离任后审计,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已重新任命,并且得到提拔重用后再进行审计,这样就很难达到审计目的,事后离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这种审计虽然也能发现某些领导人任期内存在的重大虚假问题,但都难以追究,使离任审计工作成了“马后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先审计后离任则能有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第一,先审计后离任,便于离任人与所在单位配合审计工作,有利于准确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做好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及时解答审计疑问,可在规定的审计时间顺利完成任务。第二,先审计后离任便于组织部门及时了解干部,更好地使用安排干部。因此,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经审计,干部就不能提拔任用;不经审计,干部就不能办理手续;不经审计,干部就没有评先评优的资格。二、解决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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