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宣告失踪制度存在价值的思考
作者姓名:孙鹏飞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并行的制度,然而从宣告失踪制度确立之日以后,法学界很少对其进行研究,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相对于宣告死亡制度也很少被相关当事人采用.这就使我们有必要对宣告失踪制度建立的目的以及其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价值功能进行探讨,从而来判定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宣告失踪制度.

关 键 词:制度弊端  单一宣告死亡制度  财产确认程序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