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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引用本文:汪张林.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J].特区经济,2005(5):114-115.
作者姓名:汪张林
作者单位: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管理系,24100
摘    要: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两大基本原则,由这两大基本原则决定,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无直接法律关系,因而无须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不直接承担责任原则也不能绝对化,因为公司毕竟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设立后也是由股东控制,公司实际上是股东用来赚钱的工具,况且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是有前提的,

关 键 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公司债权人  法律责任  公司法  股东出资瑕疵  公司人格  中国

Limited company shareholder's responsibility to company's creditor
Wang Zhang Lin.Limited company shareholder''''s responsibility to company''''s creditor[J].Special Zone Economy,2005(5):114-115.
Authors:Wang Zhang L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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