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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亮绿灯
引用本文:金冰一,任虹. 商务部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亮绿灯[J]. 国际市场, 2013, 0(1): 80
作者姓名:金冰一  任虹
摘    要: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于2012年10月22日起施行。该《规定》为外资企业股权出资提供了操作指南。一、外资企业股权投资形式《规定》明确,境内外投资者("股权出资人")可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企业")的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及变更外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具体出资形式如下图:《规定》规范的外资企业股权投资形式包括:1.以新设公司形式设立外资企业;2.增资使非外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3.增资使外资企业股权发生变更。


Green Light For Foreign Equity Invest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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