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算绩效问责机制建构 |
| |
引用本文: | 吕侠.论预算绩效问责机制建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1):66-70. |
| |
作者姓名: | 吕侠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 |
基金项目: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度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国预算公开制度的建构研究”(2012YB0301) |
| |
摘 要: | 我国现行预算体制中,各级政府部门在编制预算和分配资金时,对资金使用效益重视不够,致使浪费和闲置了大量财政资金。要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源配置低效率的现状,必须建立预算绩效问责机制,从源头控制预算;加强预算法制建设,维护预算权威性;发挥多元主体监督作用;完善预算绩效评价,落实问责措施,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安全,最大化实现公共目的。
|
关 键 词: | 预算模式 预算绩效 公共财政 预算项目 预算外资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