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居间合同法律责任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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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国祥.以案说法/居间合同法律责任的归属[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4):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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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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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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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一、本案的基本事实1、1996年12月22日,钱先生是北京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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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间合同 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合同诈骗 居间人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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