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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录
作者姓名:李文良
摘    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这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的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

关 键 词: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当事人  违法行为  责任  证据  证明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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