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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犯罪亦受罚
作者姓名:牛金博
摘    要: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主要根据在于:(1)医学证明,醉酒人的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只是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2)醉酒人在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危害行为应当预见到,甚至已有所预见,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具备故意或过失犯罪主观要件。(3)醉酒完全是人为的,是可以戒除的。因此,对醉酒人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醉酒犯罪亦受罚@牛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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