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房预售、在建工程抵押与预告登记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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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祖兰兰.论商品房预售、在建工程抵押与预告登记的关系[J].现代商贸工业,2012,24(1):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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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祖兰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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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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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明确了不动产在登记之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此制度能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建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登记之时物的价值及所有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不能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难免有碍交易安全。针对在建工程抵押、商品房预售是否可以适用预告登记制度,在借鉴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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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在建工程抵押 商品房预售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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