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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摘    要:据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

关 键 词:流通环节  增值税  肉产品  蛋产品  财政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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