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的思考——以霍山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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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可欣.关于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的思考——以霍山县为例[J].中国劳动保障,2014(5):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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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可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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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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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4.8%,一半以上生活在农村地区,城镇中也有很大一部分老人由于没有工作,不能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了解决农村人口养老保障问题,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为了解决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2011开始实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保和城居保在运行中逐渐显露出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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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居民 霍山县 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保障问题 失地农民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制度 老年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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