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团:发挥大学生主体陛作用促就业的有效载体——以广西大学“就业协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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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波,郎平.就业社团:发挥大学生主体陛作用促就业的有效载体——以广西大学“就业协会”为例[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2):17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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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波 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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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南宁 530004 [2]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广西南宁 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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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广西教育厅委托重点课题“大学生就业与专业的关联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为:郎平、李海波、蒋瀚洲、项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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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大学生就业主体性作用缺失现实存在的环境下,大学生“就业社团”可以发挥内因(大学生)的主导作用,帮助大学生从低年级开始自觉、主动、积极地关注就业,发挥内因(大学生)的主导作用。这也是适应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实行大学生就业指导全员化的要求,是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要求,是解决大学生“有业不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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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 就业 就业指导 就业社团 有效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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