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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之二 贯彻《条例》中的几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本文:赵骏.《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之二 贯彻《条例》中的几个问题的解答[J].财政监督,2005(9).
作者姓名:赵骏
作者单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
摘    要:《财政监督》编辑部:我们铁岭市财政监督部门在学习贯彻《条例》中遇到一些疑问和不清楚的地方,特此致函请教:第一,《条例》中对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在移送程序上是否有具体规定?第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发生非经营性收费、支出违纪行为是否进行经济处罚?第三,《条例》中"国家机关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具体包括那些?第四,财政监督检查需要金融部门配合的,有无强制性的保障措施?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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