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买断项目优先收益权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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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直属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据反映,一些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采取买断项目优先收益权的方式进入某些特殊领域开展业务.其基本特征是:企业与某些特殊领域的单位进行项目合作,以提供中长期资金为条件,取得该项目实现收益的优先享有权;企业对合作项目不具有资产所有权,不承担该项目的盈亏责任;企业凭项目优先收益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合作项目的收益,项目优先收益权随合作期满而消失;合作项目在合作方单独核算盈亏,企业有权参与合作项目的运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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