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准公共产品定价研究——以城市自来水定价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赵明,葛蓝.我国准公共产品定价研究——以城市自来水定价为例[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61-64. |
| |
作者姓名: | 赵明 葛蓝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通过三十多年的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改革,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经营重心已经从单纯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水,转入了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并重的方向。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供水行业经常使用价格杠杆,不断调高水价以促进居民对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该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城市居民节水意识的形成,但也存在着诸如自来水价格的确定程序不完善,或虽然制定了科学的定价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多流于形式,对提价的具体理由和关键数据等实质性问题一带而过、不加以详细说明等突出问题。因此,本文从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的现状入手,分析现行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提出完善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的建议,以期对完善包括城市自来水在内的公共产品定价机制有所裨益。
|
关 键 词: | 水价 公共产品 定价机制 正当程序 实质公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