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将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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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平.国家药监局将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管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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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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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药品监管局近日就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管理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为,坚决清理假借连锁名义搞无证药品经营、违法承包经营。通知说,跨省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由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并发证。未成立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并发证。接到申请后,要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通知指出,跨地域连锁试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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