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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单位留一摊余法”
引用本文:王亚飞朱道才.浅议“单位留一摊余法”[J].华东经济管理,1999,13(3):35.
作者姓名:王亚飞朱道才
作者单位: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按现行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非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属存货的范畴,包括一般用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劳保用品等。其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来核算。“一次摊销法”,就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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