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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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英.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的思考[J].福建金融,2000(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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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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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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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合作制原则,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符合我国目前农村的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热切愿望。坚持合作制原则,就是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社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我们认为坚持合作制的原则,核心就是要坚持“三性”、“三会”和“三农”的原则。坚持“三性”,即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坚持“三会”,即坚持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制度。坚持“三农”,即坚持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必须立足于农民、农业和农村。只有充分领会“三性”、“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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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 合作制原则 规范 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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