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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保险合同法比较与评析——以大陆《保险法》2009年修订为重点
引用本文:韩长印.大陆与台湾保险合同法比较与评析——以大陆《保险法》2009年修订为重点[J].保险研究,2009(7).
作者姓名:韩长印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    要:台湾和大陆都于近期先后完成了新一轮的保险法修改,虽然修改后的两岸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方面的规范更显趋同化,但不少制度和规则仍保留了各自程度不同的差异。本文选取了保险利益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告知义务与合同解除权、年龄误报的法律后果、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重复保险的处理方法等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比较,试图揭示两岸立法在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方面的不同坐标定位及将来可相互借鉴和融合的空间。

关 键 词:大陆保险法  台湾保险法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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