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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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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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京山县国家税务局,湖北京山43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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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免抵退税存在的问题1.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认证抵扣后,如果不转出退税,实质就是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抵税了,也就是“免抵退税额”抵顶了销项税额,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会计制度、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教材)均未规定要有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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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免抵退税额 账务处理 考试辅导教材 进出口货物 会计分录 国家税务总局 《税法》 应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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