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征税问题分析
引用本文:朝黎明.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征税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2011(3):43-44.
作者姓名:朝黎明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摘    要: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关 键 词:代收款项  价外费用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