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征税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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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朝黎明.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征税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2011(3):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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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朝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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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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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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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收款项 价外费用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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