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大型(全国总社级)工业龙头企业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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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发展供销社工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中有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级工业龙头企业的标准要求和《关于做好供销社工业龙头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推荐的基础上,审核确定了69家企业为1996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型(全国总社级)工业龙头企业,并以供销科字1997]73号文下发了《关于公布1996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大型(全国总社级)工业龙头企业的通知》,本刊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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