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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运费进项税金抵扣业务不容忽视
引用本文:刘毅.增值税运费进项税金抵扣业务不容忽视[J].草原税务,1998(6):12-12.
作者姓名:刘毅
摘    要:在我国增值税条例中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购进“燃料、动力、运费”可以进行抵扣,然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钻税收改革的空子,专打“擦边球”.致使一样的业务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得出不同的进项税金抵扣,从而造成偷逃税款发生,使国家遭受损失:

关 键 词:抵扣  进项税金  运费  增值税  企业  业务  购进  偷逃税  执行过程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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