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实行五天工作制 重在提高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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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荣.保加利亚实行五天工作制 重在提高效益[J].山东劳动保障,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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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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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加利亚从1967年开始试行五天工作制。在东欧国家中,保加利亚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准备充分,协调得当,步骤稳妥,在推行五天工作制过程中顺利实现平稳过渡。当时的具体做法是,先试点后推广,先生产后其他,不同领域分阶段实行的办法。经过充分试点,保加利亚为全面推行五天工作制积累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经验。在这一基础上,保政府于1973年宣布全国分阶段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由46小时减少到42.5小时。头两年为第一阶段,在工业、建筑业、林业等部门以及在物质生产领域其他部门就业的人员,凡准备工作就绪的,开始实行五天工作制。1975年进入第二阶段,在铁路运输、空运、水运、财政、信贷、保险、科技、文化艺术、体育部门以及在非物质生产领域其他部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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