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防范“两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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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瑞灼.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防范“两种风险”[J].西部财会,2009(3):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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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瑞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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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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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财政部有关专家透露,有关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发给地方讨论,发债方式为”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中国证券报》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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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债券 债券发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证券报》 风险 中央政府 国务院 委员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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