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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作者单位:《水利经济》杂志社编辑部
摘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七条关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早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防总日前决定将”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关 键 词:防汛抗旱  指挥部  松花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人民政府  指挥机构  机构组成  流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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