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顺德:向财政性基建项目派驻财务总监
摘    要:为强化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公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提高基本建设支出效益,减少用至杜绝各种损失浪费,顺德市从1998年起,着手建立财务总监制度。经过充分酝酿,1999年6月份市政府颁布实施《顺德市政府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凡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必须派项目财务总监;其他普通工程以及50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采取财务总监分管负责多个基建项目的办法。财务总监的来源是面向社会招聘。顺德市在19998年下半年开始先后两次,在全国范围内招聘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以上资格、具备5年以上财务管理或财务监督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财务总监队伍。这种委派形式试行二年来,成效比较显。

关 键 词:顺德市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财务总监制度  财政监管  委派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