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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引用本文:杜保山.试用期间[J].河北企业,2005(12):40-40.
作者姓名:杜保山
摘    要:<正> 菲菲和芳芳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的技工学校毕业后,被安排在市里的金鹏大药房卖药。药房对新员工的要求是,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菲菲和芳芳上班时,正赶上药品降价,按照上级指示,药房一百余种药品要施行新的价格,这就需要把这一百多种降价药品的原有价格标签去掉,换上新的价格标签。菲菲在干这种工作时想,这些药品哪些降价哪些不降老百姓并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也不是十分清楚,如果这些降价药品的价格不改,还按原有的价格出售,不但药房经济效益不减,而且对

关 键 词:试用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技工学校  劳动合同  新员工  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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