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利率法在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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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安.关于实际利率法在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2):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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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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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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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实际利率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实质上具有融资租赁性质,购入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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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实际利率法 分期付款方式 应用 “在建工程” 长期应付款 信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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