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的置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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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胜强.自创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的置疑[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5):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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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胜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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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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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自创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财政部2006年2月15号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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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创无形资产 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准则 无形资产开发 财务资源 开发过程 |
文章编号: | 2433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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