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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和居间介绍如何进行会计和增值税处理
作者姓名:陈斌才
摘    要:<正>广告代理和居间介绍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广告代理中间人参与购销双方的法律关系,居间介绍中间人不参与购销双方的法律关系。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也不同:广告代理中间人会计核算按照全额确认收入,适用"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居间介绍中间人会计核算按照佣金确认收入,适用"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关 键 词:居间介绍  广告代理  购销双方  民事法律行为  现代服务业  广告服务  代理服务  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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