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四川蓬安“9.27“特大沉船事故肇事人被判刑
作者姓名:粟陈  陈勇
摘    要: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2004年9月27日上午7时,由祝继学经营、梁广明驾驶的“川蓬客029”号客船,从蓬安县万和乡史家坝码头开往金溪镇码头。该船在未经检查、清点乘客人数以及签单发航就违规起航。当船行至处于施工期间的金溪航电枢纽工程二期左岸工程围堰

关 键 词:交通肇事罪  沉船事故  四川省  特大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蓬安县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