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物权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影响
作者姓名:陈建林
作者单位:湖北省通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湖北,通山,437600
摘    要:我国现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基本沿用旧的行政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已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登记职能的要求,存在诸多缺陷。诸如登记的法律依据不统一;登记机关不统一,内部登记机构分设;房地产登记效力不统一、不规范。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做了统一规定。因此,《物权法》的实施必将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应正确应对《物权法》对房屋权属登记带来的影响和考验。

关 键 词:房屋权属登记  《物权法》  房地产市场  不动产登记制度  行政管理模式  法律依据  登记机关  机构分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