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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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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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