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广东省水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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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阳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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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5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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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6月30日,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通知》选定包括广东省在内的七个省区列为全国水权交易试点,试点期限为三年,综合考虑水权试点的代表性、地方积极性、工作基础等,七个省区的试点范围和工作重点各不一样。广东省的试点范围是重点在东江流域开展流域上下游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任务为以现有的广东省产权交易集体为依托,组建省级交易平台,合理制定水权交易规则与流程;引导鼓励东江流域上下游区域与区域之间开展水权交易;建立水权交易信息化管理体系,由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建立水权交易的资格核查、账户注册、交易形成、价格确定、金额结算、信息公开和争议调解等相关交易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水权交易监管体系,维护水权交易市场秩序。国家希望通过试点工作切实起到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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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省 水权交易 试点工作 东江流域 产权交易 信息化管理系统 信息化管理体系 通知 地方积极性 制度建设 引导鼓励 信息公开 下游 市场作用 市场秩序 区域 交易平台 监管体系 价格确定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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